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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市级级企业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有关业务办理通告

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于:2019-08-02 点击:3106

各参保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:

按照省社保中心安排,因企业养老、工伤保险新系统上线需要和职能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暂停办理业务事项

2019年8月1日至2日(周四至周五),社保业务大厅暂停办理所有企业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业务。2019年8月3日至4日(周六至周日),社保业务大厅暂停延时服务。

2019年8月5日起,恢复正常业务办理。

二、职能调整事项

从2019年8月5日起,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由市社保局办理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征缴业务由市医保局办理。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、人员增减变动仍由市社保局办理。

三、基金征集事项

参保单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费可选择委托银行扣款、银行转账、银行柜面现金缴费等方式。

选择委托银行扣款的参保单位,须在2019年8月25号前到社保服务大厅基金管理科窗口签订新的委托银行扣款协议,新协议从2019年9月1日开始生效(原在多险合一系统办理的委托收款协议自2019年7月31日自动失效)。参保单位应加强账户管理,确保账户资金充盈,以免因资金不足影响职工待遇享受。

选择转账方式或缴费的参保单位,从2019年8月5日起按新公布的账号执行。

(银行排名不分先后)

特此通告。

新余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
2019年7月24日